圖片新聞
- 1
- 2
- 3
- 4
- 5
熱點文章
- 04-13
- 04-13
- 04-11
- 04-11
- 04-11
2024年單招綜招考生明白紙
各位考生,2024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考試在即,現將我校報名測試、交費、錄取規則等公布如下,請認真閱讀并嚴格按照時間規定及要求進行報名、交費、考試等。
一、考試說明
(一)時間安排及考試形式
1.考生網上報名:2月20日—23日
2.考生交費:2月24日8:00—26日18:00
3.準考證打印:2月29日8:00-3月2日9:00
4.學校測試:3月2日上午9:00-12:00
5.學校測試成績公示:3月11日—15日
6.擬錄取考生公示:4月1日—3日
7.學校測試形式、時間及分值
招生類型 |
考試形式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考試分值 |
單獨招生 |
文化素質測試: 線下筆試 考試時長180分鐘 |
3月2日 9:00-12:00 |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 (米山路30號) |
滿分200分 (語文80分、數學60分、英語60分) |
專業技能測試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具體關注省招考安排 |
滿分230分 (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
|||
綜合評價 招生 |
綜合能力測試、職業潛質測試均為線下面試。 |
3月2日 9:00-12:00 |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 (米山路30號) |
滿分230分 (綜合能力115分; 職業潛質115分) |
文化素質由學校組織專家團隊根據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情況在客觀評價基礎上賦分。 |
滿分200分 |
(二)考生須知
1.按照山東省教育廳要求,我校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所有考生全部采取全日制在校培養。
2.單獨招生最多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志愿。綜合評價招生只填1個專業志愿,無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3.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要求,被我校錄取的2024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考生,必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者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二、交費說明
(一)交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高校組織的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1128號)文件規定,交費標準如下:
1.單獨招生:70元/生。
2.綜合評價招生:80元/生
(二)交費時間
2023年2月24日8:00—26日18:00
(三)交費網址
http://dz.sdlivc.com/
也可通過學校官網(www.sdlivc.edu.cn)提供的交費鏈接進入。
(四)交費方式
考生填寫用戶名(個人身份證號碼)、密碼(身份證后六位)登錄,點擊“網上交費”后,使用微信進行交費。
三、準考證打印
考生需于2月29日8:00—3月2日上午9:00前登錄學校單招綜招繳費系統(http://dz.sdlivc.com/)打印準考證,并仔細閱讀準考證背面的考生須知。
四、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考試當天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如身份證丟失可攜帶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有效護照等相關證件)及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當天如出現準考證遺失,請及時到學校咨詢處打印準考證;如出現身份證丟失,可到學校咨詢處打印身份證復印件,并簽訂《考生證件真實承諾書》,方可參加考試。
2.考生只可攜帶必要的文具(2B鉛筆、黑色簽字筆、橡皮、尺子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書本資料、草稿紙、手機、平板電腦、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
3.考生需本著誠信原則報名考試,報名考試費交費后概不退還,未按時繳納報名考試費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五、錄取規則
根據學校《2024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我校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一)4月8日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單獨招生各春考類別錄取資格線(依據總成績不超出各春考類別總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綜合評價招生各招生專業最低錄取資格線(依據總成績不超出各專業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劃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嚴格按照計劃數錄取,不相互調劑;如有剩余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三)單獨招生
1.必須同時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只參加一項的考生,不予錄取。
2.第一專業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未錄取滿額的專業,錄取第三專業志愿考生;若3個專業志愿仍未錄取滿額時,從相同春考類別內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若考生填報志愿時不服從調劑,且所報專業均未達到該專業錄取條件,則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文化素質成績擇優錄取;所有成績都相同時,因計劃不互調均不錄取。
(四)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綜合能力、職業潛質、文化素質成績順序擇優錄取;所有成績都相同時,因計劃不互調均不錄取。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各專業計劃不相互調劑。未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能力、職業潛質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山東輕工職業學院
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2月19日